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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储蓄证明
2014年08月01日 

  个人储蓄证明

  1、产品介绍

  (1)个人储蓄证明是常山联合村镇银行应储蓄人的申请,为储蓄人出具的证明储蓄人在常山联合村镇银行储蓄情况的书面文书。

  (2)个人储蓄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时点储蓄证明和时段储蓄证明。时点储蓄证明,是用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开具个人储蓄证明时在常山联合村镇银行有一定金额储蓄的证明。时段储蓄证明,是用于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至某一日期的时间段内在常山联合村镇银行有一定金额储蓄的证明。

  (3)可用于办理个人储蓄证明的储蓄凭证包括:常山联合村镇银行存单、存折

  2、功能及特色

  (1)一笔储蓄,多张证明:一笔储蓄可在不同时点开立多张时点储蓄证明;可一次开具相同时间段的多张时段储蓄证明。

  (2)多笔储蓄,集中证明:多笔储蓄可在一张储蓄证明上列明,节约您开立储蓄证明的费用。

  (3)免收手续费:开具储蓄证明我行暂免手续费。

  3、服务渠道

  常山联合村镇银行各网点柜台。

  4、办理流程

  (1)办理个人储蓄证明时,请您出示如下资料:记载您交易情况的存折/存单或银行卡、个人有效实名证件。如为代办,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实名证件。

  (2)开具时段储蓄证明需将账户止付,储蓄证明的有效时间与储蓄止付的时间相等。请您根据需要选择冻结天数,最短冻结期限为一天(开具储蓄证明当天)。

  (3)如在时段储蓄证明有效期内要求提前解止付储蓄,您需向银行交回全部储蓄证明原件,办理撤销储蓄证明。

  4、如需延长储蓄证明使用期限,请您到银行重新填写申请书,重新开具新的储蓄证明,并缴纳手续费。

  温馨提示

  “常山联合村镇银行个人储蓄证明书”只作为客户常山联合村镇银行储蓄的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不能流通,不能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储蓄凭证作为储蓄、取款、转账等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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